日前,国资委党委下发《关于追授于葆林同道为中央企业“优良共产党员”的决定》(国资党委组织[2009]03号),追授我集团公司下属漯河轻工业机械厂供给处五金库职工、、共产党员于葆林同道为中央企业“优良共产党员”称号。
于葆林同道2009年4月18日下午路过漯河市常府街与三条巷路口左近时,发现一位妇女被两名大盗掳掠。于葆林不顾安危奋力追击大盗,不幸遇刺经急救无效英勇献身。此前,江苏省人民当局已正式核准追认于葆林同道为革命义士。中共漯河轻工业机械厂党委、、中共漯河市委、、U钱包轻工机械集团公司和中国构筑资料集团公司党委已别离追授于葆林同道为漯河轻工业机械厂、、漯河市、、U钱包轻工机械集团公司和中国构筑资料集团公司“优良共产党员”称号。 凭据于葆林同道的英雄事:::蜕安,国资委党委决定追授其为“中央企业优良共产党员”称号。
国资委党委的决定同时指出,于葆林同道以自己的性命实际了“随时筹备为党和人民就义所有”的入党誓言。用英雄壮举展示了中央企业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用见义勇为、、不怕就义的心灵诩蚁缢人生的意思和性命的价值。决定还号召中央企业整个共产党员向于葆林同道学习,学习他坚定信念、、服膺宗旨、、服务人民的优良品质;学习他振奋向上、、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格;学习他不畏难题、、助报答乐的上流情操;学习他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舍生忘死、、舍已救人的大无畏心灵。
决定还要求,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和整个党员要把学习于葆林同道英雄事迹与学习上实际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求真求实、、振奋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中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开创中央企业鼎新发展的新局面,维持我国经济安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